各县(市、区)质量技监局(分局):
为发挥名牌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提高我市产品(服务)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嘉兴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嘉兴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和我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嘉兴名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嘉兴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2、申报对象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区域块状产业的产品(服务),以及到期需复评的2007年嘉兴名牌。
3、已获得中国名牌、浙江名牌称号且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服务)不再申报嘉兴名牌。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嘉兴名牌(包括工业产品、农业产品和服务名牌)应当符合《嘉兴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为探索区域名牌多种创建模式,开展区域品牌经营的企业或组织也可申报嘉兴名牌。
2、申报嘉兴区域名牌产品应当符合《嘉兴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申报嘉兴服务名牌还应当有该服务事项的执行标准或服务规范。鼓励申报嘉兴服务名牌的企业申请注册商标。
三、申报要求
1、新申报2010年嘉兴名牌的企业或组织应如实填报《2010年嘉兴名牌产品申请表》(工业产品)(见附件1)、《2010年嘉兴名牌产品申请表》(初级农产品及加工产品)(见附件2)、《2010年嘉兴服务名牌申请表》(见附件3)和《2010年嘉兴区域名牌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表可登录“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下载,网址:www.jxzl.gov.cn。
2、申报企业或组织填报申请材料时,应认真阅读“2010年嘉兴名牌申报材料制作要求及填报说明”(详见申请表),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文字说明材料。对发现并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或组织,三年内不予受理嘉兴名牌的申请。
3、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材料一份。申请材料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符合规定格式和内容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要求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发动,加强对申报企业或组织的指导,做好2010年嘉兴名牌申报的组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对企业或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于2010年7月20日前将本辖区嘉兴名牌申报、推荐材料(书面材料2份、电子文档1份)和“2010年申报嘉兴名牌产品汇总表”(见附件5)报嘉兴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市质监局质量处,联系电话:82080572 联系人:华建敏)。
附件:1、2010年嘉兴名牌产品申请表(工业产品)upload/news/201006/20100607040719185703.doc
2、2010年嘉兴名牌产品申请表(初级农产品或加工产品)upload/news/201006/20100607040908929130.doc
3、2010年嘉兴服务名牌申请表upload/news/201006/20100607040929851843.doc
4、2010年嘉兴区域名牌申请表upload/news/201006/20100607040941816675.doc
5、2010年申报嘉兴名牌产品汇总表upload/news/201006/20100607040954132757.xls
二○一○年六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