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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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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信箱”栏目受局长委托,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网上窗口。 一、受理事项
您可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
1、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
2、嘉兴市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3、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直属单位及所属各县(市、区)局工作人员。
二、不予受理事项
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如果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质监领域,请直接向发生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反映,减少流转环节。
3、其他有关推销、邀请等本栏目管理人员认为不应该受理的事项。
三、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施行。
1、您在写信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局长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3、写信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有关方面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4、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再重复提交。
四、联系电话:0573-82087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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